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1.放假时间: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,补上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。
2.值班安排。清明节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,学校总值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。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,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3.工作要求。放假前要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;对本单位师生加强安全教育,严防发生意外事故,确保师生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。
党政办公室
2024年3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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